原标题:富宁产业园区电力线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昌康至园区110KV电力线路I、II回
富宁产业园区电力线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昌康至园区110KV电力线路I、II回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系统接入方案招标公告
2.2项目名称:富宁产业园区电力线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昌康至园区110KV电力线路I、II回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系统接入方案;
2.4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5具体项目内容:富宁产业园区电力线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昌康至园区110KV电力线路I、II回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系统接入方案;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甲方要求、符合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和系统接入方案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7服务内容:中标人应当按质按时按量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系统接入,并配合招标单位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工作。
2.8项目完成时间:自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以审核报批并获得通过时间视为完成);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证明材料。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负责全过程的完善和沟通。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人员、委托代理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7)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根据情况提供)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3年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情况提供);
(10)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若查询到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13)近3年无不良记录承诺;近3年(2021年至今)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注:以各级政府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发布的不良记录查询为准,招标过程中查询到的将不接收其投标申请,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不良记录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3.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备授权委托书)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